2012年3月10日 星期六

政府追收賣樓舊稅 多逾百萬


政府追收賣樓舊稅 多逾百萬
地產業不滿政府追繳物業轉移稅
    政府追收賣樓舊稅  多逾百萬
    【澳門日報消息】為打擊樓 市炒風,政府一○年推出“劉十招”,其中一招是取消物業交易0.5%中間移轉印花稅,改為直接徵收1-3%印花稅。事隔一年多,有地產業者表示,近日不少 客戶反映政府追收多年前未繳納的稅項,個別大宗交易客戶追收稅額逾百萬,認為政府採取新稅制追稅有欠公平,對行業影響很大。
    現行買 賣樓宇印花稅,樓價首200萬稅率1%,200-400萬徵2%,400萬元以上徵3%。地產業者表示,過去政策較鬆,不少居民購買物業時都不納稅。農曆 新年前後不少客戶反映收到財政局追收漏稅。數年前成交的物業,現時追收需按現行稅率,且因為拖欠稅務,罰金達三倍之高。業者認為“劉十招”出台前成交物 業,應可保留0.5%中間轉移稅,並非按現時的1-3%印花稅計算。
    亦有不少情況是買家年紀較高,考慮到申請銀行供款,將物業改為子女名下,這種情況亦屬物業轉移,需要繳交轉移稅。據業者了解,過去有不少投資者為避免手續繁複,與業主採用授權等方式交易,現時律師樓亦接到政府要求,遇到上述情況需要上報,杜絕逃稅。
    鄰地香港資訊透明,政府很快掌握物業成交情況,買家根本不敢逃稅。現時法規相當清晰,有意置業者亦理解操作情況,對樓市未來發展亦健康。但業者不認同政府對早年置業個案按現行稅率追收,由於差距甚遠,估計個案亦不少,擔心引起不滿。